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以下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止)。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评后公示表》(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6年7月22日17时前,将填写的《公示情况反馈表》(附件3)原件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单位投诉要加盖公章,个人投诉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具体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执行。
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雷小姐
联系电话:0756—2155010
地址: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座16楼1611室)
邮编:519000
附件:
附件1.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中级、初级职称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职称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
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