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珠人社发〔2025〕8号)(附件1),现将2025年度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范围
珠海市从事技术经纪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符合《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1〕14号)(附件2)初、中级职称要求均可申报。具体受理专业如下:
二、个人申报及评审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2日—3月15日(节假日除外)。请申报人员尽量一次性提交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报材料。对逾期未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途径
按照附件1中规定的申报流程,通过“职称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和“辅助系统”(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人须在3月15日前在“职称系统”和“辅助系统”提交申报记录;被退回修改的须在3月31日前按要求补充上传申报材料并完成缴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逾期未提交和未完成缴费的,将无法参与本年度职称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按要求取得2025年度技术经纪工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系列、专业继续教育证书为无效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时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6楼西座1611珠海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756-2155022、2155089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珠人社发〔2025〕8号)
2.《广东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粤人社规〔2021〕14号)
珠海市工程系列技术经纪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